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0〕1052号)等文件要求,我分局依据本镇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东莞市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凤岗镇塘沥村产业项目建新方案》,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欢迎提出意见。
一、基本情况
建新区共2个地块,位于凤岗镇塘沥村,面积为0.7590亩,涉及1个权属单位,全部为农村集体士地。根据东莞市凤岗镇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建新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0.7590亩。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2520亩(其中耕地0.2520亩),建设用地0.5070亩。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使用情况
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凤岗镇2019年第二批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的函》,明确东莞市凤岗镇2019年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入任务为21亩,本次方案使用节余指标0.2520亩。
三、公示期限
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2日,共30天。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部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89608015
联系地址:东莞市凤岗镇三联路20号
特此公示。
附件:东莞市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凤岗镇塘沥村产业项目建新方案建新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实施规划图.doc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凤岗分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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